《林业经济问题》是我国研究林业经济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重要刊物之一,是我国最早的研究林业经济问题的理论阵地,为我国林业体制改革和林业政策制定培养一大批英明的领导者和决策者、为我国林业建设与发展培养一大批杰出的管理人才、为我国林业经济教学与科研战线造就一大批知名的专家学者、为我国林业经济学科体系建设和高层次林业经济人才培养做出了巨大贡献,为加快我国林业经济发展、林业生产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林业经济学界具有较大的影响。
办刊宗旨: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投身于林业经济改革,致力于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提高林业经济理论研究水平与实际工作水平,及时报道国内外林业经济学领域重大的理论问题、实践问题和热点问题,特别是我国林业体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理论问题、林业生产实践工作中提出的新问题、林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的最新研究成果,为我国林业体制改革、林业生产建设、林业经济管理提供理论依据,特别是为国家机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林业企事业单位出谋划策。
刊登内容:立足福建、侧重南方、面向全国组稿,刊载有关国内外林业经济方面的原创学术作品,包括森林生态经济、森林旅游、生态旅...
查看详情
请作者在投稿前仔细阅读本《投稿须知》、《征稿简则》和《稿件表达格式规范》。一旦投稿,即被自动认为作者已经全部阅读、理解和接受本《投稿须知》、《征稿简则》和《稿件表达格式规范》的内容和要求。
1 投稿过程
1.1 在线投稿
不接受信函或电子邮件投稿。请登录本刊网站进行在线投稿,进入作者投稿系统按要求操作即可。本刊实行双盲审稿制,在投稿上传文稿正文时,均需上传隐去作者相关信息(包括中英文姓名、工作单位,以及脚注中的作者简介、通讯作者、基金项目等)的稿件。
1.2 签订合同
作者在线投稿时,先从首页“出版合同”下载论文出版合同(作者投稿承诺书),填好并签字,上传平台系统,自愿将拥有的对该论文的版权转让给本刊(著作权仍归作者所有),不再另投他刊。来稿一经接受刊登,专有使用权即归本刊所有,未经本刊编辑部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
1.3 收稿时间
收稿时间以收到“收稿通知”(稿件通过抄袭检测后发出的)邮件为准。
2 稿件处理
2.1 接收稿件
符合本刊最基本要求的来稿,编辑部予以接收,并按程序送审;来稿如不符合要求,编辑部将先退请作者修改,合格后再送同行专家评审,最后由本刊编委会决定是否刊发。
2.2 审稿期限
稿件的评审期(编辑初审、专家评审、编委复审、主编终审)为4个月,自收到收稿通知之日起满4个月,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满6个月未接到任何稿件处理通知的,作者可另投他刊。以上期限不包括学校的寒暑假放假时间,碰到了,应顺延。
2.3 删减加工
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编辑部对来稿有权进行必要的技术性和文字性修改、删节等,如有不同意本刊对来稿进行编辑、加工、修改、删节的,请在来稿时声明。
2.4 补充修改
作者必须按照编辑提供的意见进行补充修改,并把修改稿添加到系统中。请注意:只有接到编辑部的相关通知之后,方可修改上传;而且每次收到邮件,只能点击上传一次,然后就失效,请慎重点击“提交”。
2.4 修改期限
自编辑部发出修改通知之日起2周内修回,逾1个月不上传修改稿视为违约。
3 收费与稿酬
3.1 审稿费
来稿无论录用与否,均需在投稿时支付审稿费。审稿费标准:每篇稿件800元/审次,重审再收取重审费400元/人审次。在缴纳版面费时一起交。
3.2 版面费
对拟刊用的稿件,作者须按规定的标准缴纳版面费。版面费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科研费或其他费用中支付。版面费标准为:
第1~5版,400元/版;
第6版,600元/版;第7版,700元/版;第8版,800元/版;第9版,900元/版;第10版,1000元/版;以此类推。
例如:文章共9版,版面费=(5×400)+600+700+800+900=5000元。
3.3 稿酬
期刊出版后按篇向第一作者支付稿酬(含印刷版、光盘版、网络版的稿酬),赠送当期样刊2册(其余作者1册)。